征集线索!最高奖励20万元!
日前,泸州市医疗保障局网站发布通告,面向全市广大群众,征集骗取使用医保基金线索。具体内容如下:
目前,泸州市医疗保障局正在开展深入整治骗取医保基金专项行动和医保基金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现向社会各界征集骗取使用医保基金线索。社会各界发现有关机构或人员存在下列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的,可以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泸州市医保部门进行举报,对经查属实的线索,泸州市医疗保障局将按照《四川省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川医保发〔2022〕7号)文件规定,根据查实欺诈骗保金额的大小奖励举报人,最高奖励20万元,并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一)定点医药机构收集医保卡(码),虚构病人、病情问题;
(二)定点医药机构拉找、诱导参保人员(特别是享受医保特殊待遇的困难群众)虚假住院问题;
(三)定点医药机构虚构医药服务项目问题;
(四)定点医药机构伪造医学文书问题;
(五)定点医药机构未按照出入院指征收治病人,小病大治等问题;
(六)以骗保为目的过度诊疗,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串换药品、耗材、诊疗项目,将不属于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保结算等问题;
(七)无资质人员提供诊疗服务问题;
(八)其他违法违规使用、欺诈骗取医保基金问题。
各定点医药机构有以上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主动向属地医保部门交代问题并及时退回违法违规费用。对于主动自查自纠的,各级医保部门将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理。
泸州市欺诈骗保举报电话:
市本级: 0830-2513595
江阳区: 0830-3123428
龙马潭区: 0830-2507275
纳溪区: 0830-4211507
泸县: 0830-8185902
合江县: 0830-5264000
叙永县: 0830-6225077
古蔺县: 0830-7204170
来信、来访地址:泸州市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与医保大数据科(泸州市龙马潭区金山路148号)。
电子邮箱:lzsylbzjg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