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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监督 泸州打响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

发布时间:2020-06-05 10:50:28 稿件来源: 大听网

近年来,泸州市检察机关立足泸州地处长江经济带上游、成渝双城经济圈中部核心地区的优势区位,充分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全面加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为泸州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长江上游、川渝滇黔结合部的位置,决定了泸州检察“水岸相融”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格局。为打破地域壁垒,全市检察机关开展“联合行动”,从省外、省内两个方向发力,市人民检察院先后联合贵州、重庆等7地检察机关,从水到岸加强水污染防治和陆生动植物保护。并与自贡、内江等沱江沿线检察机关签署《四川省六市检察机关<关于开展沱江流域水系保护司法协作的意见>》;与宜宾市检察院、长江航运公安局泸州分局签订《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公益诉讼协作配合办法》。

在加强跨区域协作,破除办案阻力的同时,通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春风行动”。立案查办污染大气公益诉讼案件44件,积极参与社会化综合治理,消除或治理污染源头45处。开展守护长江生态“清江行动”,严厉打击电鱼、毒鱼、炸鱼等非法捕捞危害鱼类资源的违法犯罪。开展保护土地资源“绿地行动”,持续加强桢楠、香樟等珍稀植物保护,积极构建长江经济带绿色生态长廊。开展保护野生动物“家园行动”,严厉打击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犯罪。

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常务副检察长赵红说:“ 2019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批准逮捕17件,提起公诉65件,立案查办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90件,占公益诉讼案件总量的80.1%。”

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服务大局为根本,统筹做好监督治理与促进发展工作,积极助力转型升级和脱贫攻坚,通过紧盯重污染企业,推动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同步发展,两级检察机关实地走访121个乡镇、60个污水处理站以及饮用水源地和长江沿岸重污染企业,发出诉前检察建议9件,督促4家沿江企业技改升级。

同时紧盯城乡综合治污,推动乡村振兴与民富村美同步提升,江阳区院、泸县院对违法占用耕地修建大棚房,以及超范围使用、改变附属设施农用地用途从事农家乐、仓储服务、发展养殖业、生产家具等经营行为,发出诉前检察建议9件,督促修复耕地45亩,整治涉事企业16家、农家乐5家。

记者 秦添 熊腾


文章关键字: 保护 公益 诉讼 检察 检察机关 编辑:王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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