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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严禁学校及单位食堂等集体用餐及配送单位采购、制售野生菌

发布时间:2020-07-17 11:04:14 稿件来源: 大听网

据泸州市46家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医院上报到病例网的数据显示,截止7月14日,今年泸州出现的食用野生蘑菇中毒病例已达175例。 近日,泸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误食野生菌中毒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泸市食安办〔2020〕8号),《通知》针对泸州市多地发生误食野生菌中毒事件,提出相关要求。

这些单位严禁采购、制售野生菌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增加紧迫感和责任感,把预防误食野生菌中毒工作作为当前一段时间的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做到“早部署、早预防、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理”,严防误食野生菌中毒事件发生。

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的检查力度,严禁学校及单位食堂、大型会议活动等集体用餐及配送单位采购、制售野生菌;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不得采摘、购买、加工野生菌;大力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得采购、加工、销售野生菌;采购菌类食品要严格把好进货关,严格履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确保菌类食品来源可溯;餐饮环节加工菌类食材要严格执行食用安全规程,并留样备查。

建立预警应急机制 及时妥善处置

宣传部门要组织协调新闻媒体,针对预防误食野生菌中毒开展广泛宣传,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要针对地域特点、民俗习惯、饮食特点,通过各种渠道、采取多种措施,推动形成预防误食野生菌中毒知识全社会广泛动员宣传的良好局面;要重点关注误食野生菌中毒事件发生后有关舆情情况,及时妥善处置。

完善监测救治机制。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食源性疾病监测预警,认真做好食源性疾病监测与报告工作,及早发现食品安全隐患。对发生的误食野生菌中毒事件,要及时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救治工作。

密切关注特殊群体。教育部门要切实做好各级各类学校的宣传工作,督促学校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坚决避免误食野生菌中毒事件发生;旅游、民政、住建等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主管行业内旅游景区、养老机构和建筑工地食堂的宣传工作。

记者 王燕


文章关键字: 中毒 野生 食源性 误食 中毒事件 编辑:佘皎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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