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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严格落实“八个严禁“ ,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行为

发布时间:2020-07-24 11:24:15 稿件来源: 大听网

昨(23)日,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召开泸州市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会议明确了严禁采购、销售和加工来自禁捕水域的非法捕捞渔获物等市场环节的“八个严禁”。





据悉,“八个严禁”分别是:

严禁采购、销售和加工来自禁捕水域的非法捕捞渔获物;

严禁采购、销售和加工无法提供合法来源凭证的水产品;

严禁对水产制品标注“长江野生鱼”“长江野生江鲜”等字样;

严禁餐饮单位经营“长江野生鱼”“长江野生江鲜”等相关菜品;

严禁出售、购买、食用长江流域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严禁以“长江野生鱼”“长江野生江鲜”为噱头进行宣传;

严禁为出售、购买、利用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捕捞工具发布广告;

严禁为违法出售、购买、利用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及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捕捞工具提供交易服务。

据了解,泸州市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目前已累计退捕渔船965艘,退捕渔民1450人,已立案侦办非法捕捞渔获物案件71件,移送审查起诉32件60人,扣押非法捕捞渔船4艘,收缴禁用捕捞工具136套,查获野生鱼445.6公斤。

记者:熊振岳


文章关键字: 非法 严禁 捕捞 野生 渔获 编辑:周珏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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