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安排部署全面清淤工作 确保尽快恢复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8月19日,泸州市应急委员会印发《关于全力做好洪峰过境后清淤防疫工作的通知》,安排部署“8·19”洪峰过境后清淤防疫工作方案,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通知》要求,洪峰过境后主要将进行被淹没区域的清淤和防疫工作。清淤工作将由消防、城管环卫、武警泸州支队、市综合应急救援支队重点组成。其中,消防力量将调动调派 20 台车、 80 赴人江阳区开展清淤;龙马潭区调派 10 台车、40 人开展清淤;城管环卫力量分别调配江阳环卫冲洗车 34 台、龙马潭22台、纳溪6台,泸县5台,合江6台,如有需要由各区县统筹自身力量调配。武警泸州支队将调动 100 人分赴龙马潭和江阳区;市综合应急救援支队出动40人负责江阳区清淤工作。
在消杀防疫工作方面,市卫生健康委统筹市级卫生防疫力量,对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泸县、合江县开展卫生防疫和洪水淹没区消杀工作。
洪水退去后,全面善后工作将开展,在此也提醒广大市民,应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开始清淤防疫工作,无关人员尽量远离,切勿在清淤范围内玩耍嬉戏。
记者 王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