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舣镇“三分工作法”做实人民调解工作
分片区设调解点位。立足区划调整后边远村落距镇政府驻地较远的实际,在各村设置综治中心,承担末端调解工作。负责日常田间地头、邻里纠纷、家庭矛盾的调解,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在交通要道白马设置片区调解室,负责周边4个行政村的调解工作。基层调解平台的设置缩小了矛盾纠纷调解半径,提高了调解效率。
分层级建调解队伍。在村级综治中心明确1-2名兼职人民调解员。在片区调解室设置2名专职人员调解员。设置镇级调解委员会,由业务部门、派出所、法庭负责人和法律顾问共同组成工作组。三支调解队伍分级分类承担不同类别和难度的调解件,层层调解,互为补充,确保大事不出镇,小事不出村。
分类别建调解档案。小金额、小矛盾纳入随手调范围,同步随手录入综治网格平台。片区调解件一案一卷,统一模版,统一装订,统一管理。镇级调解件实行专人专管,金额较大,矛盾复杂的调解件提请司法认定,提高调解工作的公信力。今年上半年,调解矛盾纠纷8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98%。
雷玉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