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听网   > 正文

3月1日正式实施 泸州户外广告新规来了!

发布时间:2021-02-07 10:11:47 稿件来源: 大听网

大型户外广告,一直以醒目,受众广、传播率高为优势受到了商家的喜爱,再加上与夜间灯效相结合,成为城市夜景的亮点。日前,《泸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发布,将于3月1日正式实施

下列情形禁止设置户外广告

根据《办法》中户外广告及招牌设置规定,五种情形禁止设置户外广告,即:

■利用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的;

■影响市政公共设施、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消防设施、消防安全标志使用的;

■妨碍生产、生活,损害市容市貌的;

■在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风景名胜区等的建筑控制地带内的;

■市、区县人民政府禁止设置户外广告的区域。

在上述五种禁止规定的情形或区域内设置户外广告的,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对大型户外广告设置者,按照《泸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处罚;对其他户外广告设置者,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设置户外广告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符合有关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户外广告设置规划以及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导则规定,设施安装应牢固、安全;

■设置地点、形式、规格应当与街区、建(构)筑物及周围环境相协调;

■大型户外广告应当按照许可位置、形式、规格设置;

■应当在大型户外广告设施右下角公示设置许可证号、日常维护责任人及联系电话。

设置户外广告要遵循时间、年限

户外广告设置期限按照下列情况核定,许可部门不得缩短申请人申请的设置期限:

(一)大型户外广告不超过5年;

(二)临时大型户外广告不超过3个月;

(三)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设置的大型围挡广告,不超过项目建设期且不超过5年。

举办大型文化、体育、商业等活动设置的临时户外广告,设置期限不得超过活动截止日期。

招牌按照一店一招、一单位一牌设置,以下情形除外

■有多个出入口的商场、单位可以在不同出入口处设置招牌;

■同一经营者位于道路转角处且两侧均开设门面的,可以在两侧门面分别设置招牌或设置转角式招牌;同一经营者的连续门面,可以在不同门面设置招牌,也可以在连续门面设置一张招牌;

■在同一建(构)筑物内有多个单位的,应由该建(构)筑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规范设置楼层分布导向牌;

招牌设置违反一店一招、一单位一牌设置规则的,责令限期改正或拆除,逾期不改正或拆除的,对设置者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违反相关规定最高处以5万元罚款

在《办法》中,还明确了法律责任。其中,大型户外广告设施每年进行两次以上的安全检测,并做好记录;经检测存在安全隐患的,应立即整修或拆除;遇狂风、暴雨等异常天气时,做好安全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大型户外广告设置者违反规定,将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人身损害或财物损毁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记者:王燕

文章关键字: 招牌 大型 户外广告 设置 门面 编辑:周琪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