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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起,泸州购房补助比例下调至1%

发布时间:2021-02-25 17:21:48 稿件来源: 大听网

近期有购房需求的朋友可得注意了,从3月1日起,在泸州购房的购房置业补助标准将从2%缩减为1%,这样的下调比例意味着购买一套100平米左右的普通住宅,购房者将少领数千到1万元左右的补贴。

记者了解到,2020年3月9日,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7个部门就联合印发《泸州市合力应对疫情影响鼓励农民工在泸置业发放补助实施细则》的通知,明确将置业补助以购买时间分为四个标准:

在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购买营业用房、自住住房的,按购房款总额(凭增值税发票注明的价税合计金额)补助比例3%;购买一手车位(车库)的,补助3000元/个。

在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期间,购买营业用房、自住住房的,按购房款总额(凭增值税发票注明的价税合计金额)补助比例2%;购买一手车位(车库)的,补助2000元/个。

在2021年3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期间,购买营业用房、自住住房的,按购房款总额(凭增值税发票注明的价税合计金额)补助比例1%;购买一手车位(车库)的,补助1000元/个。

在2020年3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期间,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转为城镇户口的,另外一次性给予每人2万元、每户不超过10万元置业补助。

据了解,并不是所有人都能享受这份置业补贴,能够享受置业补助对象包括符合条件的农民工、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和外地来泸就业创业人员。在泸州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范围内,包括中心半岛、城北组团、城西组团、城南组团、高坝组团、沙茜组团、纳溪组团、泰安-黄舣组团、安宁-石洞组团,购买新建营业用房和新建自住住房、二手营业用房和二手自住住房、一手车位(车库)都可以申请置业补助。

值得注意的是,享受置业补助对象须在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范围内名下无住房或只有1套住房,才可以享受自住住房置业补助。更多疑问,可咨询相关部门,咨询电话如下:

江阳区住建局:0830-3123787、0830-3123975;

龙马潭区住建局:0830-2522135 、0830-2502702;

纳溪区住建局:0830-4281601;

高新区住建局:0830-358 1352。

记者:汪恒怡


文章关键字: 住房 补助 组团 0830 置业 编辑:周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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