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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人,医保药品目录有调整!

发布时间:2021-03-03 16:14:52 稿件来源: 大听网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0版)》已经于2021年3月1日正式启用。经过本次目录调整,119种药品被调入目录,29种药品被调出目录,最终目录内共计2800种药品,基本实现了治疗领域的全覆盖。记者从泸州市医疗保障局了解到,新版国家医保目录启用后,我市继续实行惠民便民的“双通道”制度,并提高了单行支付药品(即国家谈判药品)和高值药品的待遇支付比例。

“双通道”制度指的是我市对参保人员所需单行支付药品或参照单行支付管理的高值药品均可在医药公司(或定点药店)和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使用和报销。日前,市民谢华健在定点药店国药控股四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泸州药房为患病家属购买注射用硼替佐米时发现,一个疗程的用药预计能够报销8400多元,比原来多报销了600多元。

针对新版国家医保目录中的88种单行支付药品(不含尼洛替尼和舒尼替尼)和18种参照单行支付管理的高值药品(不含伊马替尼和达沙替尼)发生的药品费用,不区分门诊和住院,不计起付线,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其中: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由原来的65%提高为70%,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由原来的55%提高为60%。

同时,此次新版国家医保目录增加了德谷门冬双胰岛素等12个城乡居民糖尿病门诊用药。对于高血压和糖尿病门诊用药患者的认定我市还进一步放开了认定医师的条件,我市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二级甲等及以下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两病”降血压、降血糖药品政策范围内费用支付比例由原来的50%提高至70%,“两病”用药经医保系统备案后即可享受。

记者:熊腾 秦添


文章关键字: 药品 支付 目录 医保 单行 编辑:周珏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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