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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民,5月1日起,遛狗不牵绳最高罚5000元

发布时间:2021-04-21 09:16:34 稿件来源: 大听网

从今年5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将正式实施,遛狗不牵狗绳被视为违法行为。

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明确规定: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凭动物诊疗机构出具的免疫证明向所在地养犬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

如违反规定,对饲养的犬只未按照规定定期进行狂犬病免疫接种的,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000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委托动物诊疗机构、无害化处理场所等代为处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在泸州大山坪佳乐云岭小区,市民刘敏玉表示期待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实施。“泸州是文明城市,现在很多家庭都喂养了宠物,对于像狗这类需要外出遛玩的宠物来说,出门牵绳是必要之举,是对邻居、对宠物负责。”

位于泸州康华苑社区的马春萍说,前几天因为没有给狗牵绳子,就发生了一起小意外。马春萍说:“当时我放着我家的小狗在草丛里玩,正好碰到我们朋友和她孩子。孩子还小,只有2岁,她就去和狗狗玩,结果狗的牙齿挂到了孩子的手,流了血。我立刻把孩子送到社区医院打疫苗,花了1000元。这就是教训。”

对此,记者从泸州大山坪佳乐云岭小区物业了解到,小区早在去年就对文明饲养宠物进行了宣传,在小区的告示栏、业主微信群等都进行了宣传,让大家出门遛宠物记得栓绳,但有个别业主不听劝阻。

物业姚经理告诉记者:“物业没有执法权,我们劝导业主栓绳遛狗,但是有的业主多听几次就要骂人,我们也没有办法。”

灏景尊城小区物业主管郭大琼也说:“关于文明养犬,物业做了台账,登记业主养的狗是大型犬、中型犬还是小型犬,没有上户的要督促他们去派出所上户,尽量做到备案管理。”

泸州市江阳区龙透关派出所民警余佳告诉记者,此前派出所就发布了文明养犬告知书,对养犬的规定做了详细的说明,其中包含了相应的处罚。市民应遵守,文明养犬,为城市和他人的安全负责,为自己的饲养行为负责。

记者:王燕


文章关键字: 业主 小区 1000 宠物 养犬 编辑:周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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