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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届泸州市道德模范和2021年 第一、二季度“泸州好人”名单出炉

发布时间:2021-06-17 17:30:36 稿件来源: 泸州日报

6月16日,记者从市文明办获悉,宋久德等10人被评为第七届泸州市道德模范,胡敬华等10人被命名为2021年第一、二季度“泸州好人”。

第七届泸州市道德模范名单中,助人为乐道德模范2人,分别是江阳区泰安街道泰和社区居民宋久德、合江县银荔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总经理周小仪(女);见义勇为道德模范2人,分别是泸县太伏镇石龙井村村民余向明、泸州市长江矿山机械厂厂长陈力;诚实守信道德模范2人,分别是纳溪区打古镇社会福利院副院长秦昭荣、生前系叙永县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副所长的宋晓兵;孝老爱亲道德模范2人,分别是江阳区况场街道普潮村村民朱树明、泸县奇峰镇渔庆村村民谢平芬(女);敬业奉献道德模范2人,分别是中国石油龙马加油站党支部书记陈小玲(女)、龙马潭区摇翔路消防救援站四级消防士王贵川。

在2021年第一、二季度“泸州好人”名单中,助人为乐好人2人,分别是古蔺县太平镇长征街社区退休干部胡敬华、泸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乘务员徐盛莲(女);见义勇为好人2人,分别是泸州市钧安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职工李湖江、合江县真龙镇瓦房村村民潘云军;诚实守信好人2人,分别是玉蝉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钟其成、泸县云龙镇战旗村党总支书记晏文春;孝老爱亲好人1人,为叙永县龙凤镇新松村村民邹顺珍(女);敬业奉献好人3人,分别是古蔺县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室主任李鹏飞,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督察支队支队长代波,西南医科大学武装部副部长、叙永县合乐苗族乡兴复村驻村工作队员梁晓彬。

市文明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希望各级各部门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广泛深入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见贤思齐、崇德向善,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为我市加快建成全省经济副中心、建设新时代区域中心城市提供坚强精神力量和道德支撑。

记者 杜玉青

文章关键字: 好人 道德 模范 泸州市 叙永县 编辑: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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