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期间,这些事万万做不得!
疫情防控,关乎所有人的安全、健康和利益,绝大多数群众都能自觉地配合防疫工作,但总有个别人目无法纪,破坏防疫秩序。那么哪些行为涉嫌干扰防疫触犯法律?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1、隐瞒旅居史、接触史
拒不配合落实信息登记申报防疫要求,不报、瞒报、谎报病情、就诊史、接触史、旅居史、行踪轨迹等重要信息,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2、散布谣言
谎报疫情、警情,编造与疫情相关的虚假信息或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而传播,制造恐慌、扰乱社会秩序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违规聚集
麻将馆、棋牌室、KTV、网吧、酒吧、洗浴中心等无视密闭场所暂停营业防疫管理措施要求,继续经营,造成人群聚集,存在疫情交叉感染风险的,构成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依法从严从快追究法律责任。
4、公共场所起哄闹事
在医院、集中隔离点、疫苗接种点等地不遵守秩序,起哄闹事、无事生非,殴打、辱骂、恐吓工作人员,损毁公私财物的,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5、不配合疫情检测
不接受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者治疗等,造成新冠肺炎疫情传播,危害公共安全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故意传播疾病
明知已经感染或可能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拒不报告、谎报真实情况,故意进入公共场所或与他人接触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7、制造销售假冒伪劣防疫用品
生产、销售伪劣口罩、防护服、消毒液等防护用品、医用卫生材料,或者生产、销售用于防治疫情的假药、劣药的,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8、利用疫情进行诈骗
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名义,实施诈骗的行为,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9、哄抬物价 牟取暴利
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疫情防控没有旁观者,携手抗疫没有局外人,人人都是参与者,个个都是战斗员,让我们齐心协力,共同抗疫,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共同守护我们的健康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