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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泸州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开始缴费了

发布时间:2021-09-10 09:22:31 稿件来源: 泸州医保

9月10日,泸州市医疗保障局发布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通知,详情如下:

为切实做好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收工作,稳定居民医保参保率,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缴费时间

2022年度我市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时间:2021年9月1日-12月31日。

缴费标准

2022年度我市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320元/人。

缴费渠道

(一)税务征收。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泸州税务”微信公众号、自助终端等渠道缴费,也可直接到各区县办税服务厅办理缴费。

(二)银行代收。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凭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前往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农商银行、邮储银行、泸州银行的任一网点缴费,也可通过以上银行的手机银行APP、网银、银行自助终端、POS机等渠道办理缴费。

(三)微信、支付宝缴费。缴费人可通过微信中的“城市服务”栏目和支付宝中的“市民中心”栏目进行缴费。

(四)社区、村组、学校代收。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规定期限内可到所属社区、村(组)征收点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高校大中专学生、在我市就读的外地户籍学生由学校组织代收。

温馨提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如遇缴费失败,请及时携带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参保所在地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所(便民服务中心)、区县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或当地税务分局、区县政务服务中心税务窗口查明原因后再缴费。

2022年医保政策调整

(一)2022年起,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基金年度限额为每人每年120元,支付比例为70%。

(二)以2021年全省医疗保障一体化大数据平台泸州上线停机时间为准,将乙类项目医疗费用的80%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规定进行报销,其中,医用耗材按照《泸州市医疗保障局、泸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用耗材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管理的通知》(泸市医保发〔2021〕26号)执行。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州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泸市府发〔2017〕10号)规定进行了征地补偿安置的原被征地农转非人员,住院医疗保险待遇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居民待遇保持一致。

文章关键字: 缴费 参保 医疗保险 医保 城乡居民 编辑:贺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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