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榜样学习!2021年第三、四季度“泸州好人”出炉
9月16日,记者从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获悉,今年7月以来,通过组织推荐(个人自荐)、资格审核、评委评审、媒体公示等程序,决定命名表扬代高成等10人为2021年第三、四季度“泸州好人”。
据悉,泸州市开展“泸州好人”评选,旨在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一年四季·泸州好人榜”和身边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形成学习模范、争当模范的良好氛围,弘扬社会主义道德新风尚。
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希望受表扬的人员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发挥示范作用,引领社会风尚,凝聚道德力量。各级各部门要以好人为榜样,广泛深入开展学习宣传活动,积极把“泸州好人”的榜样力量转化为全社会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生动实践,为泸州市建成全省经济副中心、建设新时代区域中心城市提供坚强精神力量和道德支撑。
泸州日报记者 简放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