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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金白银!四川激励大学生和高原地区适龄青年应征入伍

发布时间:2021-12-23 16:58:48 稿件来源: 四川在线

日前,四川省委、省政府、省军区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大学生和高原地区适龄青年应征入伍的工作措施》(川委厅〔2021〕64号),省征兵办公室相关负责同志向记者介绍了《措施》出台的有关情况。

《措施》有哪些主要内容?

《措施》共3部分20条,主要分为“积极引导大学生应征入伍”“支持激励高原地区适龄青年应征入伍”和“凝聚形成征兵工作合力”三大板块,提出了激励我省大学生和高原地区适龄青年应征入伍的综合性政策措施。其中,关于大学生征集方面,在充分借鉴兄弟省市经验做法和梳理近年来我省基层创新实践的基础上,《措施》进一步固化优化有效做法,升级完善了7条激励政策;关于高原地区征兵方面,紧密结合我省高原民族地区实际,经过军地充分调研论证,《措施》创新性提出了8条激励政策;关于凝聚工作合力方面,适应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紧跟“两征两退”新要求,《措施》综合明确了5条措施要求。

《措施》关于激励大学生入伍有哪些政策升级?

在去年四川9部门联合出台《进一步激励大学生应征入伍的措施》(川征〔2020〕22号)基础上,《措施》从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层面对7项政策措施进行了升级完善。

1. 鼓励高校毕业年级学生上半年参军入伍。针对一年两次征兵实际,为鼓励高素质青年春季应征入伍,明确上半年入伍的高职(专科)、普通本科及以上毕业年级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符合毕业条件的,应当准予毕业,享受应届毕业生入伍有关优惠政策。同时明确高校应开辟毕业设计和论文答辩绿色通道,为毕业年级学生春季入伍创造有利条件。

2. 鼓励技工院校毕业生参军入伍。根据当前我军建设对技能人才的迫切需要,明确符合条件的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班、高级工班毕业生,参军入伍按照全日制本科、大专学历享有优先定兵、大学生一次性入伍奖励等地方有关政策优待。下步我省还将选择部分优质普通高校和技工院校,开展高级技能人才预征预储工作,鼓励引导更多“工匠”人才参军报国。

3. 给予入学复学支持。明确对报名应征的高校大学生(含新生),相关高校应适当延长其返校报到时间,对其入学复学给予灵活支持,消除他们报名应征的后顾之忧。同时明确了建立学校所在地和原籍地入伍情况通报机制,确保入伍大学生家庭在原籍地依法享受有关优待。

4. 做好退役军士工作安排。明确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军士,具备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可按国家规定安排到基层管理或专业技术岗位,符合条件的还可参与乡镇(街道)武装部长等公务员岗位的选拔。这些规定突破了以往仅能安排在工勤岗位的限制,将为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更大舞台和发展后劲。

5. 加大公务员定向招录力度。适应大学生日益成为征兵主体对象、综合素质不断提升的实际,明确服役五年以上的大学毕业生士兵,退役后可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公务员和人民警察定向考录计划。同时明确各级党政机关在组织开展选调生工作时,优先考虑有服役经历的优秀大学生,年龄可放宽2岁。这些政策为优秀退役大学毕业生进入公务员队伍创造了有利条件。

6. 支持企事业单位专项招聘。着眼进一步拓宽退役大学生安置渠道,明确事业单位可安排一定岗位面向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进行专项招聘,新任事业编制基层专武干事注重从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毕业生中选拔,省军区每年公开招考文职人员时安排25%以上的专业技能岗位专项招考退役大学生士兵。强调国有、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的企业在新招录职工时安排10%的工作岗位择优录取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并要求招聘信息公开发布、主管部门加强检查督导,确保政策落地落实。

7. 鼓励新入职大学毕业生参军入伍。坚持全生命周期培养使用人才的基本思路,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探索新入职适龄公务员和企业事业组织工作人员先入伍服役再上(返)岗任职的军地接续培养办法,要求有关部门建立健全配套政策措施和跟踪培养制度,明确服役时间计入工龄,视同基层工作经历,这是我省推进人才强军与人才强省互促双赢的创新性举措。

《措施》鼓励高原地区适龄青年入伍有哪些政策亮点?

四川甘孜、阿坝、凉山三州地处高原民族地区,征兵工作面临特殊环境、担负特殊任务、具有特殊意义,也需要特殊政策支持。根据省委议军会决策部署,16个省级部门在深入调研论证基础上,紧密结合我省高原地区实际,从学业支持、入伍奖励、手术补贴、家庭优待、医疗照顾、定向考录、跟踪培养、创业扶持等方面提出了引导高原地区适龄青年应征入伍的系统性激励政策,这是全国首次从省级层面制定高原兵征集专项激励政策。

1. 规范高原地区高中阶段学校预征工作。借鉴以往在普通高校组织大学生预征的模式,明确三州海拔2000米以上的高中阶段学校,建立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和征兵工作站,推行高原兵预征工作,并探索从高原地区语言、搏击、技工类学校和各类专业社会组织对口征集高原兵,全面挖掘培养兵员潜力。

2. 给予高中(中职)学生复学升学支持。根据高原地区教育水平相对较低的实际,明确批准入伍的高中(中职)在校高原兵,所在学校可保留学籍至退役后两年;具有高中(中职)毕业学历的高原兵,退役后可按程序入读省内高职(专科)院校和技工院校,并按规定享受教育资助,为他们实现学历升级提供有力支持。

3. 发放一次性入伍奖励。为鼓励高原地区高学历青年入伍,对批准入伍的高原兵,按照全日制高中(中职)毕业生1万元、高职(专科)毕业生2万元、普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3万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入伍奖励金,所需经费由省级财政负担。

4. 补贴体检手术费用。针对三州适龄青年地区疾病多、征兵体检淘汰率高的实际,前移预征关口,对纳入高原兵预征范围的适龄青年,在两年预征期内,由兵役机关指导完成视力准分子手术、腋臭手术、痔疮手术、精索静脉曲张手术、尿路结石碎石术手术等相关修复性手术,经体检政考合格批准入伍的,给予手术费用补贴,单科补贴不超过5000元、累计不超过1万元,所需经费由省级财政负担。

5. 健全养老医疗保障。针对高原兵服役环境和所作贡献的特殊性,在国家现有政策基础上,对本人和其家庭进一步加大医疗照顾、养老保障力度,明确高原兵在服义务兵役期间由批准入伍地兵役机关为其父母购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医疗补充保险,所需经费由省级财政负担;明确三州和有关县(市)将高原性疾病纳入门诊特殊疾病管理范围,设立军人优先窗口,提升退役高原兵疾病门诊保障水平;将高原兵退役后的一次性经济补助纳入当年本人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实行灵活缴费优待。

6. 定向开展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针对高原地区特殊情况,明确三州可面向退役高原兵定向或专项考录公务员、人民警察、事业单位人员、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等,并根据需要将学历放宽到高中毕业,年龄可放宽2岁,参照我省退役大学生士兵实行报考事业单位加分政策,从而降低退役高原兵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门槛,畅通军地接续培养使用人才渠道。

7. 引导退役高原兵充实基层力量。着眼为高原民族地区基层建设培养接班人,借助军队“大学校”“大熔炉”作用,支持三州把退役高原兵全部纳入当地村(社区)带头人培养计划,确定专人联系帮带,表现优秀的及时充实到村(社区)“两委”班子。支持涉藏州县在工勤岗位退役军人中,发现一批综合素质好、有发展潜力的优秀人员,按规定转岗竞聘管理岗位。这些政策措施将为高原兵退役后充实基层力量、助力乡村振兴、反哺地方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8. 加大就业创业扶持力度。明确对退役高原兵按照全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地方经济补助标准的1.5倍发放;支持企业、培训机构与自主就业退役高原兵签订“订单式”工作协议,专项开展“订单式”培训;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自主就业退役高原兵,按照5000元/人标准增加补助资金;鼓励支持高原兵返乡自主创业,对符合条件的给予1万元/人创业补贴,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金额最高可达20万元,并享受财政贴息;对就业困难的退役高原兵优先安排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可按不超过当地补贴标准的1.3倍执行。这些措施将为退役高原兵返乡就业创业提供有力政策支持,也为他们安置发展提供了多样化选择。

记者 伍力

文章关键字: 大学生 退役 入伍 高原 高原地区 编辑:贺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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