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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借钱妻子还?夫妻共同债务该如何认定?龙马潭区法院这样判

发布时间:2022-02-11 17:12:26 稿件来源: 大听网

夫妻共同债务该如何认定?丈夫借的债,债权人找上妻子,妻子还了部分欠款,是否可以直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近日,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件案例。

被告简某和杨某系夫妻关系。2017年,简某向原告毛某借款共计75万元,约定月利率2%。因被告未按期归还本息,故原告起诉被告夫妇。原告以简某及其妻子杨某的电话录音、杨某曾帮简某归还过两笔债务为由认定这笔债务系夫妻共同债务。

电话录音中,杨某虽提到愿分期还债,但也说了自己不愿签字,要让简某自己承担,同时,从录音的形成时间以及杨某所述内容可以反映出,杨某是在本案受理且自己的财产被保全后,为解封其银行卡与原告协商的过程中所作的上述陈述,故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该电话录音不能作为对杨某不利的证据。至于杨某以自己的账户进行两次还款亦不能证明案涉债务系基于夫妻二人的共同债务,且从原告的陈述来看,简某向原告要求借款、出具借条的均为其本人,原告催收债务也是针对简某,都是因为在借款两年后联系不上简某才去找妻子杨某,故综合以上情况,法院依法作出了由简某个人承担债务的判决。

王睿  记者 汪恒怡

文章关键字: 杨某 原告 债务 简某 电话录音 编辑:王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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