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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法护一江清水 共促生态文明

发布时间:2022-03-08 16:18:09 稿件来源: 泸州日报

3月1日,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合江县人民法院联合开展“保护母亲河 酒麒麟与你同行动”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切实提升群众绿色环境和生态保护意识,推动《长江保护法》深入人心。

活动当天,正值《长江保护法》施行一周年,泸州法院“酒麒麟”普法志愿者走上街头,向市民们讲解《长江保护法》的重点内容及实施意义,并通过真实案例向市民们宣讲破坏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的严重后果,号召大家要以实际行动保护母亲河。活动现场还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中两名被执行人出资购买的16880尾鱼苗投入长江,用于对长江泸州段进行生态补偿,修复长江水域生态环境。

“合江因长江赤水河交汇而建,保护长江生态环境是每一个合江人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一定积极配合,认真学习《长江保护法》。”在场群众纷纷表示,今后将自觉遵守《长江保护法》,共同守护美丽的母亲河。

近年来,泸州两级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大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以人民至上的发展理念为基础,立足审判职能,努力构建新时代泸州特色生态治理司法审判体系。通过设立环资审判专业团队,对环资案件实行“三合一”归口审理,并指定龙马潭区人民法院跨区域集中审理我市长江干流范围内的所有环资刑事案件,切实加大对长江上游鱼类资源的保护。2021年以来,全市法院受理环境资源案件168件,其中民事案件23件,刑事案件88件,行政案件37件,公益诉讼案件20件。审结涉长江流域环境资源类案件27件,为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加强生态保护贡献了司法力量。

泸州两级法院还结合环境资源案件的特点和人民法院工作实际,将预防性司法理念贯穿工作全过程,扎实推进环境资源案件针对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延伸治理,掌握生态环境信息,在源头加强环境资源保护,一是加强多方联动,推动建立以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社会组织、普通大众多方参与的共同治理体系;二是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巡回审判基层环境治理的群众优势,延伸环资审判司法服务;三是加强与公安、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行政部门执法联动协调,充分发挥一镇一法官作用,建立与镇村组的常态化交流联系,主动、提前介入,及时了解掌握破坏生态违法动态,建立环境资源司法预防调研制度。

与此同时,泸州两级法院还与市检察院、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印发《建立健全生态环境资源恢复性司法机制的意见》,在从严惩处环境资源犯罪的同时,进一步强化恢复性司法理念,落实以生态环境修复为导向的损害救济制度,组建两江流域环境资源案件专家库,立足不同环境要素的修复需求,定制修复方案;积极探索适用替代性环境修复方案,实行多元化修复方式;积极探索环境保护禁止令制度,筑牢环境保护绿色盾牌;联合建立生态修复执行衔接机制,通过建立专项资金账户,建立增殖放流基地和补种复绿基地等举措,努力形成长江沱江流域、赤水河流域司法保护的品牌和模式。

据了解,在围绕“一河两江”、构建川渝黔滇结合部环境资源审判协作中心、维护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工作目标指引下,泸州两级法院积极推动司法协作,与毗邻的辖区法院建立了跨省、跨流域的环境司法保护协作机制,实现了协作全覆盖。

邓新星 记者 曾臻 

文章关键字: 泸州 环境 长江 生态 司法 编辑: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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