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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特警、刑侦等职位 泸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44名辅警

发布时间:2022-03-16 17:21:00 稿件来源: 大听网

今(16)日,泸州市公安局发布消息,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4名警务辅助人员(简称“辅警”),派遣到泸州市公安局相关部门从事警务辅助工作。

一、招聘名额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辅警44名。其中,一类职位(特警支队)35名,二类职位(刑侦支队)2名,三类职位(禁毒支队)2名,四类职位(通信保障科)2名,五类职位(市看守所)1名,六类职位(警务保障支队)2名,(详见职位表及相关要求)。若报名人数未达到1:2开考比例,则相应缩减招聘人数。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一)招聘对象

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符合条件的新进城落户人员,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二)招聘范围

一类职位所招聘人员限泸州市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有固定住所人员。

二类职位限四川省常住人口。

三至六类职位所招聘人员限在泸州市有固定住所人员。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聘的年龄、学历岗位要求等条件详见职位表。

四、工资薪酬及福利待遇

(一)二至六类职位工资薪酬及福利待遇

1.每月到手工资。2个月试用期满后,每月到手工资不低于2400元,含绩效工资(根据考核情况发放)、层级工资(十级至一级分别为50元至950元工资)等。试用期工资正常发放(无绩效工资、层级工资)。

2.年度考核金。年终考核优秀等次考核金为3000元,合格等次考核金为2500元。

3.享受其他政策待遇。包括“五险一金”(每月由单位缴纳个人部分和单位部分约2000元)、商业保险(意外伤害险、补充医疗险等)和教育训练、表彰奖励、慰问优抚等。

(二)一类职位工资薪酬及福利待遇

在二至六类职位工资薪酬及福利待遇基础上,增发每月1000元应急处突补贴(每月到手工资不低于3400元)。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实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23日至30日(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泸州市龙马潭区龙马大道二段110号(市公安局特警支队一楼大厅)。电话:0830-3199790。

3.报名的相关程序。(1)选择报考类别。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和岗位条件选择所报考的类别。(2)填报信息。报考人员如实、准确填写《泸州市公安局辅警招聘报名表》的各项内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填报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4.需提供的证件及证明材料。报名人员需按照本公告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书(大专及以上学历需自行在学信网下载并打印后提交)和具有与工作相关特长人员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证件彩色照片1张;

(2)本人简历(全日制学校毕业至今的工作简历);

(3)报考一、三、四、五、六类职位,非泸州市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常住户口人员,需自行提供居住在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持相关证明或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根据报名者提供的材料,实行现场资格确认及考察工作中的资格审核。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报名者应如实填写、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招聘工作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切责任应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注:报名人员需自行填写报名表并录入电脑,陪同人员请在报名区域外等候。

(三)体测

报考一类职位体能测试项目:1000米跑、100米跑、4×10米折返跑、立定跳远、引体向上。根据泸州市公安局特警支队统一制定的标准评分,成绩共100分。

报考二至六类职位体能测试项目:1000米跑、4×10米折返跑、纵跳摸高。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执行,成绩共100分。

(四)笔试

笔试实行闭卷过关性考试。内容为《民法典》第一编第二章自然人、第四编人格、第五编婚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201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未达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若笔试合格(60分)人数未达到职位招聘名额2:1,则视情况调整人员参与下一程序。

(五)技能测试

报考六类职位增加大客车驾驶现场操作技能测试,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程序。

(六)面试

面试实行结构化面试。根据体测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1:1.5比例进入面试环节,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成绩共100分。

(七)总成绩核算

总成绩=体测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八)体检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各职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分为身体体检和心理健康测评。身体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心理健康普查实行过关测评,血检、尿检为必检项目。身体体检和心理健康测评费用自理(约600元左右)。体检不合格的,可由本人提出申请,复检(复测)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复测)结果为准。

体检由泸州市公安局警辅管理科统一组织。一类职位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民警察职位),二至六类职位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在同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九)考察

体检合格者予以考察,参照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告相关具体要求执行。

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在对应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中从高到低依次按程序递补。

(十)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反映或所反映问题经查实后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对象;对反映问题经查实且属于不能聘用情形的,不予聘用。

(十一)签约试用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全部与四川兴顺劳务代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四川兴顺劳务代理有限公司以劳务派遣形式,派遣到泸州市公安局。

派遣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2个月。在试用期期间,组织岗前培训,经考核合格的,正式分配工作岗位;考核不合格的,提前3日通知本人,退回四川兴顺劳务代理有限公司。

六、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按照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贯穿始终,由市公安局警务督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组织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严肃追究责任。监督举报电话:泸州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 0830—3199141。

七、其他

(一)本次招聘将建立招聘微信群,招聘各流程相关时间、地点、公示等周知事宜均在该群发布,错失公告信息造成的后果概由考生本人负责。请考生报名时扫描二维码,并主动及时查看相关公告。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辅导(培训)班、辅导(培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三)因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请所有考生务必在招聘工作全过程做好个人防护工作(戴口罩,扫健康码,测体温),出具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按照防疫工作规定主动如实报告相关情况。

招聘咨询电话:泸州市公安局警辅管理科  0830—3199682

职位表及相关要求

(点击下方查看大图)

文章关键字: 人员 职位 招聘 报考 泸州市 编辑:李玉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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