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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3岁以下婴幼儿家长们 属于你们的个税福利来了

发布时间:2022-04-14 15:08:24 稿件来源: 大听网

近日,国务院近期印发了《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将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4月13日,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泸州市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科了解到,3岁以下的婴幼儿照护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以后,扣除的主体是婴幼儿的监护人,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而父母以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监护人的,也可以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中进行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泸州市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科科长张译说:“父母一方可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即一人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也就是每人个按照每月500元的标准扣除。”

在操作时,监护人需要在个人所得税APP的主页面选择“我要办税”选项,再选择专项附加扣除填报,并按系统的提示进行相应操作,就可以进行申报了。

张译说:“享受此项政策的起算时间是从婴幼儿出生的当月至满三周岁的前一个月,比如2022年5月出生的婴幼儿,一直到2025年的4月,其父母都可以按照规定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为了让大家都知晓这一政策,税务部门工作人员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在公安局新生婴儿户籍登记服务窗口、城区的主要医院、妇幼保健院办理出生证明部门、街道便民大厅、户政窗口等60余个单位,共发放了宣传资料6000余份,推动政策红利直达市场主体。同时,税务部门还通过电子税务局、税企微信群征纳互动平台等扩大市民的知晓率。

记者 陈露露 熊振岳

文章关键字: 专项 个人所得税 扣除 婴幼儿 附加 编辑:王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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