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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失信黑名单威力大 被执行人上门求和解

发布时间:2022-01-15 17:55:43 稿件来源: 信用四川

近日,一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被执行人迫于失信黑名单的压力,主动联系纳溪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要求与申请人和解,并在和解协议约定期限内将全部案款支付到位,“这个黑名单威力太大了,贷款做生意不行,周围人还指指点点,太难受!”王某某叹气说道。

2017年7月,王某某向牟某某借款110000元,借款期限为一个月,但始终未偿还。多次敷衍之后,牟某某不再相信王某某的说辞,将其诉至纳溪区人民法院,随即进入强制执行阶段。执行案件受理后,纳溪法院执行干警进行了财产查控,未发现王某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经依法传唤,王某某也未到法院如实申报财产。在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与王某某多次电话联系,其仍未履行义务,纳溪法院遂依法将王某某列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高消费。被信用惩戒后,王某某的出行、生活等多方面受到影响,尤其是生意经营备受限制,为了回归正常生活状态,王某某致电执行法官请求与申请人牟某某和解并履行义务,希望法院能尽快解除其失信惩戒,在法院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按期足额履行法律义务。

被执行人被失信惩戒后,将对本人的工作、生活产生极大不利影响。失信惩戒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如同悬挂在被执行人头上的达摩克里斯之剑,对被执行人形成威慑,助力了法院执行,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作者 谢雅琴

文章关键字: 执行 法院 失信 被执行人 惩戒 编辑:贺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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