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听网   > 正文

7月1日起,泸州将这4种疾病纳入门诊特殊疾病管理

发布时间:2022-06-30 16:25:00 稿件来源: 大听网

近日,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和四川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将强直性脊柱炎等四种疾病纳入门诊特殊疾病管理的通知》,将强直性脊柱炎、肺结核、耐多药肺结核、重度骨质疏松纳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管理范围。

记者从泸州市医疗保障局了解到,目前,我市已经将强直性脊柱炎、肺结核、耐多药肺结核纳入到门诊特殊疾病管理当中。此次将把重度骨质疏松纳入到我市基本医疗保险I类门诊特殊疾病管理范围,参保人员在门诊治疗重度骨质疏松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由医保统筹基金按70%的比例限额支付,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职工医保1500元、居民医保1020元。

按照要求,强直性脊柱炎、肺结核和耐多药肺结核的其余认定标准和认定资料按四川省医保局下发的《通知》规定执行,诊疗范围、病种分类和待遇标准等继续按原政策规定执行。申请认定重度骨质疏松、强直性脊柱炎、肺结核和耐多药肺结核需持二级甲等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的出院证明或门诊诊断证明书。目前,全市门诊特殊疾病达45种(类)。

记者 曾麟评 熊腾

文章关键字: 门诊 重度 肺结核 脊柱炎 强直性 编辑:孙可心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