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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一切野外用火!江阳区、龙马潭区相继发布森林防火封山令

发布时间:2022-08-22 21:20:35 稿件来源: 大听网

为有效防控森林火灾,8月21日,江阳区、龙马潭区相继发布森林防火封山令。

即日起至2022年8月31日,江阳区方山、四峰山、华阳山及其他区域内集中连片林区除原住居民正常生产生活外,其余人员未经批准一律不得进入;龙马潭区九狮山风景名胜区,大通山林区、罗基坎林区、桐兴村林区及龙马潭区域内其他集中连片林区除原住居民正常生产生活外,其余人员未经批准一律不得进入。封山区域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和一切易发生火灾的作业行为。

泸州市江阳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2022年森林防火封山令

当前,我区正经历有气象记录以来罕见的连晴高温天气,正处于森林火灾极高风险期。为在极端天气下筑牢森林防火墙,严防森林火灾发生,全力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林区野外火源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2022年森林防火命令》,结合我区实际,特发布如下封山令。

一、封山时间

从本令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8月31日。

二、封山区域

江阳区方山、四峰山、华阳山及其他区域内集中连片林区。

三、封山规定

(一)除原住居民正常生产生活外,其余人员未经批准一律不得进入封山区域。

(二)封山区域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和一切易发生火灾的作业行为。

(三)经批准进入封山区域的人员,应当自觉接受防火、禁火检查,主动扫描“进山防火码”,上交一切火源,才能进入林区,并承诺遵守相关规定,自觉履行森林防灭火义务。

(四)封山区域所属镇(街道)村(社区),要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强化隐患排查,严格火源管控,组织、发动、依靠群众,打赢森林防火持久战、攻坚战。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挠和妨碍检查,对不听劝阻,违反本封山令者,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森林火情,应立即向镇(街道)、有关单位或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报告(区森林防灭火监督和报警电话:12119或0830-3123851)。

泸州市江阳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2022年8月21日

泸州市龙马潭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2022年森林防火封山令

当前,我区正经历有气象记录以来罕见的连晴高温天气,正处于森林火灾极高风险期。为在极端天气下筑牢森林防火墙,杜绝森林火灾发生,全力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林区野外火源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2022年森林防火命令》,结合我区实际,特发布如下封山令。

一、封山时间:

从本令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8月31日。

二、封山区域:

九狮山风景名胜区,大通山林区、罗基坎林区、桐兴村林区及龙马潭区域内其他集中连片林区。

三、封山规定:

(一)除原住居民正常生产生活外,其余人员未经批准一律不得进入封山区域。

(二)封山区域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和一切易发生火灾的作业行为。

(三)经批准进入封山区域内的人员,应当自觉接受防火、禁火检查,主动扫描“防火码”,上交一切火源,才能进入林区,并承诺遵守相关规定,自觉履行森林防火宣传义务。

(四)封山区域所属街镇、村(社区),要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强化隐患排查,严格火源管控,组织、发动、依靠群众,打赢森林防火持久战、攻坚战。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挠和妨碍检查,对不听劝阻,违反本封山令者,将依法进行查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森林火情,请立即向属地街镇、有关单位或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报告(森林火情报警电话:12119或0830—2522915)。

泸州市龙马潭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2022年8月21日

文章关键字: 森林 防火 林区 2022 封山 编辑:李玉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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