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0时起 丹林镇樱花谷周边将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提升江阳区道路交通管理水平,经实地勘察和研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今日,泸州市公安局江阳区分局交通管理大队发布最新公告,决定在易发、多发交通事故的353国道2418公里200米(丹林镇樱花谷)处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超速行驶、不系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具体内容如下:
一、 启用时间
自2023年3月21日0时起
二、监控及测速地点
353国道2418公里200米(丹林镇樱花谷)
三、抓拍范围
1、超速(限速值:小型汽车50km/h、大型汽车40km/h;测速方向:双向);
2、不系安全带;
3、驾车接拨手持电话。
被抓拍到的交通违法行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车辆所有人可通过“交管12123”APP查询车辆违法情况。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按照交通法律法规的要求安全驾驶,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