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窗抛物 泸州一司机在沱二桥上被逮个正着!
5月22日上午,沱江二桥上一辆小轿车在行驶过程中,突然从驾驶室扔出垃圾,这一画面正好被后车的行车记录仪捕捉到。后车驾驶员随后将该行为向市交管部门进行了举报。
接到举报后,市公安交警三大队联系到该车驾驶员,对该驾驶员处以50元罚款的处罚,并进行了批评教育。
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秩序科副科长莫乾树介绍:“接到举报后,我们通过视频监控进行非现场取证,同时我们也会同城管、环卫、运管等部门联合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查获相应的证据,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根据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若发现驾驶员向车窗外扔出杂物垃圾,将对其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
莫乾树还提醒:市民朋友可以通过热线2507103对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举报,利用行车记录仪等视频记录,将有效证据提供给交警部门,交警部门会进行相应的处理。
记者 姚丹 刘南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