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整治“飙车炸街” 市民发现可“一键”举报
为严厉打击整治 " 飙车炸街 " 违法行为,即日起,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将对非法改装车辆、追逐竞驶等违法行为开展集中专项整治。
据悉,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各大队将在全市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时段采取定点设卡、流动巡逻、拦车盘查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实施大规模、精准化集中统一的打击整治行动。
据悉,“飙车炸街”行为大多伴随着非法改装、无证驾驶、超速、闯红灯、随意变道等交通违法行为,文明交通需要大家参与,如果您发现身边有车辆存在“炸街”“飙车”等行为,可通过“酒城交警”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举报。
具体流程
1、扫描二维码进入酒城交警官方微信公众号
2、点击“红色方框”处图标
3、将举报内容(时间、地点、违法行为、违法车照片或视频)发至消息后台。注:违法车照片或视频点击最右下方“+”发送
提示
市民在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时,请尽量保证违法视频或照片清晰、完整、真实,能够反映具体交通违法过程和违法车辆信息,公安交警部门将对举报材料进行审核和处理。
对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取证时,还需确保自身安全和合法。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音污染防治法》规定:
第四十七条:机动车的消声器和喇叭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禁止驾驶拆除或者损坏消声器、加装排气管等擅自改装的机动车以轰鸣、疾驶等方式造成噪声污染。
使用机动车音响器材,应当控制音量,防止噪声污染。
机动车应当加强维修和保养,保持性能良好,防止噪声污染。
第七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驾驶拆除或者损坏消声器、加装排气管等擅自改装的机动车轰鸣、疾驶,机动车运行时未按照规定使用声响装置,或者违反禁止机动车行驶和使用声响装置的路段和时间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