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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丨泸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习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发布时间:2023-06-21 10:51:29 稿件来源: 泸州市非遗所

因工作需要泸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习所(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和违纪记录;

3、有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组织安排,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4、身体健康,相貌端正,口齿清晰,普通话标准,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本科及以上学历;

6、具有行政文员工作经历、公文写作和电脑操作等能力;

7、户籍不限,男女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内。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16日—6月30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

2、报名方式:本人直接到市非遗所办公楼人事科递交个人简历、填写报名表或将个人电子文本简历(包括本人照片、毕业证书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电子文本),通过电子邮箱形式报名。电子邮箱号:654539072@qq.com

3、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报名表,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照2张,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1份。

(二)资格审查

对前来报名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工作小组根据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三)笔试

笔试主要以撰写工作意见、调研报告、工作简讯为主,笔试形式为闭卷,考试时间120分钟,笔试满分为100分。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将电话通知。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单位将确定前6位面试人员,报考人数低于规定6位的按实际报考人数进行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形式进行。每名考生面试时间15分钟(包括审题时间3分钟),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的时间、地点以进行电话通知为主。

(五)体检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的70%和面试成绩的30%采用百分制确定应聘者综合成绩,通过应聘者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的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主。

(六)聘用及待遇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与第三方劳务派遣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泸州市非遗所工作。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薪酬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带薪年休假、工会福利等待遇。

(七)纪律与监督

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肃招聘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旦发现立即取消考生的考试或聘用资格。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单位地址:泸州市江阳区南极路一号楼(原漂亮宝贝内)

咨询电话:0830-2277253 13982776169

纪检监督:0830-2395448

文章关键字: 体检 面试 招聘 笔试 30 编辑:孙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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