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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了!这项减免政策延续至2027年底

发布时间:2023-08-03 10:36:55 稿件来源: 央视新闻、财政部网站

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公告,将延续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政策至2027年底。具体如下。

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现将延续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政策公告如下: 

一、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三、本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3年8月1日

文章关键字: 公告 纳税人 增值税 小规模 税务总局 编辑:李玉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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