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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注意!纳溪户籍人口清理核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发布时间:2023-08-31 15:05:48 稿件来源: 平安纳溪

今(31)日,记者从纳溪区公安分局获悉,为充分保障公民户籍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相关规定,正在纳溪全区范围内开展户籍人口清理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清理无户口人员、待定人员户口登记问题。对常住人口中出生、迁入及无户口人员,依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户籍登记手续。

二、清理应销未销户口。公民死亡或加入外国国籍、出国(境)定居的,应到户籍地公安派出所或公安办证大厅办理户口注销手续。

三、清理重复(虚假)户口。对存在两个以上户口、虚假户口、冒用他人身份的公民,依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保留其真实合法的常住户口,注销其他重复(虚假)户口,请积极配合办理注销、纠正手续。

四、全面清理未办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人员。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及时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公安办证服务大厅申领居民身份证。

五、更正户口差错信息。户口簿上登记项目如职业、文化程度、婚姻状况等发生变化,或出生日期、性别、民族成份等登记项目错误需要变更、更正的,请持相关证件或证明前往户籍地派出所或公安办证服务大厅办理变更、更正,确保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与本人实际情况一致。

六、征集户口问题线索。如发现或掌握无户口人员、非法买卖户口或居民身份证、一人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户口、冒用他人户籍信息办理身份证,伪造变造出生医学证明、户口迁移证件等办理户籍业务、居民身份证的,因死亡、加入外国国籍等原因户口应销未销的,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办理假户口、假居民身份证的,以及其他违反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规定的,可通过拨打属地派出所电话反映“无户口”及“重错假”户口线索问题,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公安机关将严格为举报人保密。

举报监督及咨询电话

0830-4118752

文章关键字: 公安 办理 户口 户籍 居民身份证 编辑:孙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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