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听网   > 正文

9月13日起,龙马潭区28处地点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发布时间:2023-09-13 19:32:45 稿件来源: 酒城交警

为规范龙马潭区道路交通秩序,缓解交通拥堵、减少交通事故发生,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启用大件路等28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

2023年9月13日起试运行,试运行时间一个月,2023年10月13日正式启用。

二、设置地点

大件路与河湾路交叉口

大件路与罗小路交叉口

大件路大竹林交叉口

大件路蒲屋基交叉口

大件路朱家沟交叉口

大件路大龙山公墓交叉口

大件路与江坡路交叉口

大件路与罗保路交叉口

大件路与化工路一段交叉口

大件路与空港路连接线交叉口

大件路与临港大道交叉口

春晖路与香林路交叉口

陶然路三段玉带河学校人行横道

大通路与南光路交叉口

玉带路与金带路交叉口

齐关北街与栖云南路交叉口

福阳路与齐关路交叉口

沱江西路与景明路交叉口

福阳路与板栗湾路交叉口

福阳路与柏水路交叉口

春雨路与福阳路交叉口

香林路与景明路交叉口

临港大道与振兴路五段交叉口

龙马大道与春雨路交叉口。

龙马大道二段出玉带路西南220米

龙马大道三段进晶玉街西南160米

龙马大道三段进金桥街西南60米

安宁大道一段进南溪街南160米

三、抓拍范围

1、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2、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3、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4、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5、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的。

6、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7、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8、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

被抓拍到的交通违法行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车辆所有人可通过“交管12123”APP查询车辆违法情况。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特此通告

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三大队

2023年9月13日

文章关键字: 机动车 驾驶 交叉口 大件 阳路 编辑:周琪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