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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拳治安,铁腕监管 “9·13”事故安全生产约谈会召开,四川将出台新“九条”严管交通安全生产

发布时间:2023-09-15 15:53:00 稿件来源: 四川在线

四川在线记者 王眉灵 文/图

9月14日下午,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召开成南高速扩容和金简仁快速路项目“9·13”事故安全生产约谈会议,对两起事故的施工单位——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和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予以降为C级的信用预处理惩罚。信用降级后,施工单位参与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活动将受到限制。

9月13日,成都金简仁快速路项目、G42线南充至成都段扩容工程LJ8标段发生两起安全生产事故。作为行业主管部门的交通运输厅,对两个项目的业主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依法进行约谈,并当场告知信用预处理决定。

“以前是事故调查的结论报告出来后,再根据涉事单位应当承担的责任进行信用降级或信用扣分,这个时间往往比较久。”交通运输厅相关负责人介绍,“9·13”两起安全生产事故的原因、施工单位责任比较清晰,从严从快进行处理,可更好地达到惩罚目的,也能更好地对其他从业参与单位形成震慑,警醒大家增强安全意识,严格落实安全责任。

“重拳治安,铁腕监管,安全生产容不得一点马虎!”交通运输厅主要负责人表示,交通运输厅正在优化完善相关行业管理规定,将出台新的“九条举措”,对发生行业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有关单位、企业和责任人,依法依规从严从快处理。

比如,凡是发生较大及以上行业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负有主责或者全责的道路运输企业一年内不得扩大经营范围和规模,不得新增客运班线;涉事水上交通企业停业整改,整改不合格撤销有关经营许可;在建工程涉事合同段停工整改,吊销相关责任人资格证书。

相关责任企业和相关责任人将被列为行业重点监管对象,并向社会公布;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相关责任单位、相关责任人员的处理情况,一律在省级媒体、官方网站上向社会公布。

发生较大及以上行业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责任地区,一律纳入公路水路投资计划“负面名单”,暂停安排公路水路年度投资计划,取消评奖评优和示范创建资格。

文章关键字: 安全 交通运输 施工单位 涉事 责任事故 编辑:孙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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