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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5日起,江阳区10处地点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发布时间:2023-09-15 20:16:24 稿件来源: 酒城交警

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经实地勘察和研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决定在酒谷大道四段与乐学路交叉口等10处地点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

自2023年9月15日起试运行,试运行时间一个月,2023年10月15日正式启用。

二、地点

1、酒谷大道四段与乐学路交叉口;

2、酒谷大道二段与江南路四段交叉口;

3、酒谷大道一段与沙坪路交叉口;

4、酒谷大道五段与泰港北路交叉口;

5、金沙路与林海南路交叉口;

6、江南路四段与银沙路交叉口;

7、蓝安路二段与荆山路交叉口;

8、迎宾路邻玉小学门口;

9、花果路;

10、蓝星街。

三、抓拍范围

1、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2、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3、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

被抓拍到的交通违法行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车辆所有人可通过“交管12123”APP查询车辆违法情况。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文章关键字: 大道 道路交通 交叉口 10 四段 编辑:周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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