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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新规来啦!看看哪些与你有关

发布时间:2023-10-31 16:47:48 稿件来源: 川观新闻

发展特色旅游有了新规定、土地行政处罚有了新的“标准尺”……即将到来的11月,多项新规将施行,一起来看看。

新修订的《四川省旅游条例》11月1日起施行

新修订的《四川省旅游条例》将于11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了四川旅游发展定位,提出建设高品质生活宜居地、休闲旅游胜地和重要旅游目的地等目标,并对旅游服务设施、景区基础设施、旅游咨询服务、旅游商品购物区、旅游厕所等作出具体规定。

《条例》突出四川特色。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强调突出体现巴蜀文化特色,加快共建巴蜀文化旅游走廊,明确四川旅游业发展致力于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时代价值,合理利用优质旅游资源建设大九寨、大峨眉、大熊猫、大香格里拉等旅游精品,强化与文物保护区、文化生态保护区等规划相协调。

《条例》强调鼓励和支持发展旅游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特别强调大力促进乡村旅游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鼓励回乡创业人员从事乡村旅游业。同时,《条例》注重提升服务温度,在门票减免、停车位、无障碍设施等领域均有涉及。例如针对“停车难”“如厕难”问题,《条例》给出解决方案:根据实际需要在国省道、农村公路沿线合理设置厕所、停车带、观景台、驿站、自驾车房车营地、加油站、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等服务设施。在门票减免方面,《条例》规定: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残疾人、老年人、现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全日制学校在校学生等实行门票及相关服务费用减免,对未成年人实行免收门票费用等多种方式优惠。《条例》还要求完善无障碍设施,规定旅游经营者应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配备必要的无障碍设备和辅助器具,标注指引无障碍设施,提供无障碍服务。

《条例》还要求加强安全防范,提出建立安全预警信息发布制度,合理规划建设游客集散中心,加强旅游应急管理预案及演练、旅游场所和设施安全、高风险旅游项目的防护责任落实等工作,并强调规范发展,提出加强旅游监督管理,维护旅游市场秩序,防范私设“景点”等现象。

四川土地行政处罚有了新的“标准尺”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土地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定》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标准尺”具体涵盖19项行政处罚事项,每项行政处罚事项的处罚依据、裁量阶次、适用条件和具体裁量标准均予以明确,并列举不予处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从重处罚的具体情形。

《规定》更加突出对耕地特别是对永久基本农田的特殊保护。

《规定》在裁量基准部分将土地类型作为大部分违法行为的主要量化指标,划分了建设用地、农用地(非耕地)或未利用地、一般耕地、永久基本农田4种类型。对违法用地涉及耕地或永久基本农田的,罚款标准明显高于建设用地、非耕地的其它农用地(如园地、农村道路等)和未利用地(如滩涂、沼泽地等)。自然资源厅执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非法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的违法成本将大幅度增加,旨在让违法者认识到违法占用耕地的成本,可能远超其违法获取的“利益”,推动形成“不敢违法、不能违法、不想违法”的氛围。

为进一步助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对执法实践中最常见的非法占地违法行为,此次四川发布的《规定》与重庆市处罚标准基本保持一致:重点关注违法用地用途以及规划符合性,对占用一般耕地(非永久基本农田)且符合规划的,可以并处每平方米300元或者350元的罚款;对占用一般耕地(非永久基本农田)且不符合规划的,并处每平方米850元或者900元的罚款;对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并处每平方米950元或者1000元的罚款。

四川首个市州间流域保护协同立法11月1日起施行

推动安宁河流域由“一域分治”向“一域共治”转变,合力打造“天府第二粮仓”。《攀枝花市安宁河流域保护条例》《凉山彝族自治州安宁河流域保护条例》将于11月1日起施行。凉山州、攀枝花市安宁河流域保护条例也是立法法修订、明确提出鼓励地区协同立法之后四川第一个两市州的协同立法。

安宁河流域保护条例除了水资源保护,还有高质量发展等篇章,系统谋划和一体化推进流域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条例强调绿色发展,对打造全国重要的清洁能源基地、构建现代化绿色工业产业体系、打造阳光康养旅游目的地作了规定。条例还对文化保护与传承、红色文化资源合理利用、文化遗产的活化利用、文旅融合发展进行了规定。

值得关注的是,统筹兼顾两市州共同保护要求和地方立法个性化需求,两市州条例在立法原则、规划与管控措施、水资源保护措施、促进高质量发展内容、执法标准、法律责任等方面高度一致,体现对安宁河流域一域共治的共性要求;对水利工程保护、文化保护与传承等方面保留了两市州各自的独有特色,体现了地方立法有特色的要求。

四川各地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新标准11月1日施行

本月,四川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同意各市(州)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同意各市(州)修订并经自然资源厅审核的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该标准于11月1日起实施。

批复明确,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组成。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批复要求,各市(州)政府要组织所辖县(市、区)政府抓紧公布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公布内容应包括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比例、征收集体农用地以外的其他集体土地补偿标准、实施时间、新旧征地补偿标准衔接措施等。要切实履行征地主体责任,严格依法履行征地程序,加强资金监管,严禁截留、拖欠、挪用征地补偿费用,切实维护被征地群众合法权益。

全国性的新规还有哪些?一起来看看

《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11月10日起施行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修订发布《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自2023年11月10日起施行。《办法》明确,持续扩大对外开放。进一步放宽境外机构入股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准入条件,允许境外非金融机构作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出资人,取消境外金融机构作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出资人的总资产要求。

海关总署取消出口货物原产地企业备案事项

为进一步优化跨境贸易营商环境,提升贸易便利,海关总署决定自2023年11月1日起取消出口货物原产地企业备案事项,原产地证书申请人可直接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互联网+海关、中国贸促会申报系统等申领原产地证书。

《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修订后实施,增加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分级

住房城乡建设部批准国家标准《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GB/T 50331-2002)局部修订的条文,自2023年11月1日起实施。本次局部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确定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的原则,增加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分级,提出城市居民生活一级用水量和二级用水量的指标上限值。

《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调查与观测技术规范》实施

生态环境部发布《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调查与观测技术规范》,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技术规范》规范了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调查与观测的指标、技术方法、质量控制要求等。在指标方面,包括生物多样性、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环境质量、自然条件与灾害和人为活动等5个方面,设置12类一级指标、24类二级指标和50类三级指标。

2023年第一批体育行业标准11月起实施

国家体育总局发布《群众体育赛事活动办赛指南 编制内容与评估指引》《群众体育赛事活动参赛指引 编制内容与评估指引》《群众体育赛事活动安全评估技术导则》《群众体育赛事活动运营服务规范》《帆船赛事活动办赛指南》《帆船赛事活动参赛指引》《滑雪运动场地器材使用要求和检验方法  第1部分:压雪机》《赛艇器材使用规范》8项体育行业标准,自2023年11月1日起实施。

《道路高精导航电子地图数据规范》等25项行业标准实施

自然资源部发布《道路高精导航电子地图数据规范》《不动产登记证明电子证照规范》《 不动产权证书电子证照规范》等25项行业标准,自2023年11月1日起实施。

《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

国家密码管理局审议通过《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管理办法》,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从事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活动,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数据、结果的机构,应当经国家密码管理局认定,依法取得商用密码检测机构资质。重要网络与信息系统建成运行后,其运营者应当自行或者委托商用密码检测机构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确保商用密码保障系统正确有效运行。

文章关键字: 旅游 标准 日起 条例 11 编辑:孙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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