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起,纳溪区14处地点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为规范道路交通秩序、缓解交通拥堵、减少交通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决定启用裕麟路与麒峰路交叉口等14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
自2023年11月27日起试运行,试运行时间一个月,2023年12月27日正式启用。
二、设置地点
1、裕麟路与麒峰路交叉口
2、蓝安路三段出大池路北90米
3、蓝安路三段进兴业路南100米
4、蓝安路三段出蓝天路南180米
5、蓝安路三段进大池路北110米
6、蓝安路三段出柿子路南150米
7、蓝安路四段进麒贤路南10米
8、蓝安路四段出麒贤路南20米
9、紫阳路进云溪东路东100米
10、紫阳路出凯阁路东90米
11、紫阳路出云溪东路东90米
12、紫阳路出麒玉路西90米
13、云溪东路出龙人路西北150米
14、546国道与126乡道交叉口
三、抓拍范围
1、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的;
2、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3、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4、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5、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
6、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7、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
8、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被抓拍到的交通违法行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车辆所有人可通过“交管12123”APP查询车辆违法情况。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按照交通法律法规的要求安全驾驶,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