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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真金白银”直达企业,泸州出台促进民营经济发展“1+1”政策

发布时间:2023-11-29 16:37:40 稿件来源: 大听网

11月29日,泸州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举行,会议通报了我市民营经济总体情况,发布了《泸州市提升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实施方案》和《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市场主体发展的若干措施》两项内容,打出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1+1”政策“组合拳”。

记者从会上获悉,今年以来,我市民营经济总体实现了恢复性增长。截至10月底,全市民营市场主体37.71万户,占市场主体总量的97.30%。民营市场主体中,个体工商户首次突破30万,达30.72万户。

△泸州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现场 本台记者熊腾摄

“我们将提升民营经济发展的环境实施方案与惠企政策分开制定,同步发布,增强了政策的系统性和协同性。”市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宋庆介绍,《泸州市提升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实施方案》着眼于更好发挥政府的作用,全面打造可感可及的政策环境、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规范有序的法治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尊商重商的社会环境。《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市场主体发展的若干措施》着眼于激发民营市场主体动能,通过实实在在的支持,帮助民营市场主体解难题、增信心、谋发展。

△《酒城不夜天》 冯勇摄

在《泸州市提升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实施方案》中,除发展目标和保障措施以外,包含落实和完善涉企惠企政策、做好资源要素保障、开展拖欠账款清理、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五个方面共20项措施。

《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市场主体发展的若干措施》主要涉及支持民营经济创新创业、降本减负、要素保障、提档升级、拓展市场等方面22项举措。主要涉及——

◆支持民营经济创新创业,对民营企业研发投入增量,将补助标准提高到最高500万元,对孵化载体建设、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给予补助支持。

◆加大民营市场主体融资支持、人才保障,大力推广“酒城同心·金融速贷”等信贷产品,将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提升至400万元,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给予最高10万元经费补助。

◆进一步帮助民营市场主体降本减负,落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税费优惠政策,落实水电气“欠费不停供”政策。

◆支持民营市场主体提档升级,对新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奖补,对建筑领域绿色低碳发展项目给予最高20万元奖补。

◆支持民营企业拓展市场,支持民营市场主体参与政府采购,对本地民营建筑业企业年度省外境外建筑业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的,给予资金奖补。

下一步,我市将以贯彻落实各级民营经济政策为着力点,着力做好资源要素保障、拖欠账款清理、政务服务效能提升、法治环境营造等工作。优化涉企服务,持续推进投资领域“放管服”改革,及时解决民营企业生产经菅中的各类困难和问题,促进民营企业做大做优做强。

记者 曾麟评 熊腾

文章关键字: 发展 民营 环境 泸州市 市场主体 编辑:李玉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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