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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泸州市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条例》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23-12-08 16:08:16 稿件来源: 大听网

12月8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鞠丽率队开展《泸州市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蒲俐、曾平参加执法检查,副市长罗素平陪同检查。

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先后前往朱德旧居、陈家花园粮仓、宜民古街、王爷庙、泸州城垣大河街段等地开展执法检查,听取了市政府、江阳区政府贯彻实施《条例》情况汇报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以及江阳区有关部门作了汇报发言。执法检查组成员进行了现场点评,并提出意见建议。

执法检查现场,鞠丽指出,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工作,市级部门、区县政府层层落实责任,在贯彻实施《条例》上做了大量工作。《条例》颁布2年来,泸州市在宣传、贯彻、落实《条例》上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鞠丽强调,各级各部门要提高认识,提高站位,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化对《条例》贯彻实施的自觉性、主动性,让纸面上的法律条文成为行动中的法律条文。要切实落实责任,市、区县两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对照《条例》,全面梳理、精准对标、逐条对照,认真落实好普查认定、规划编制和管控、管理维护、合理利用等责任;各级司法及监察机关要对照《条例》履职尽责。要注重保护第一、活化利用,修旧如旧、文旅融合,切实做到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

罗素平在表态发言时表示,下一步将加强对《条例》的宣传,强化机制,加强人才培养,实现共建共享,推动历史风貌建筑保护的可持续发展,让老泸州在历史文脉中得到保护传承,擦亮泸州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名片。

记者 赵强

文章关键字: 保护 条例 执法检查 贯彻实施 历史风貌 编辑:孙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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