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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及10余万人 泸州实现临时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 了

发布时间:2023-12-19 19:33:37 稿件来源: 大听网

从11月28日开始,泸州市公安机关全面实行临时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省外流动人员首次申领、换领、补领身份证时,可享受该便民措施。

  “全面实施‘跨省通办’后,申请办理的流动人员在三个工作日内就可拿到临时居民身份证,便捷多了!”龙马潭区公安分局红星派出所户籍民警颜虹灵介绍说。

  签发后3日内,即可在居住地领到同步制发的临时居民身份证。如此高效的服务,解决了不少人的燃眉之急。目前,我市各派出所户籍窗口均可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业务。办理时间为周一到周五正常办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颜虹灵介绍,在11月28日政策出台之前,派出所只能办理正式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只能回到原籍办理。实行临时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后,前来红星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该业务的人员较多,特别是给周边的高校学生、务工人员等外来流动人员带来了方便。

  记者从我市公安机关了解到,实行临时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后,可惠及外省来泸人员10余万人。

  记者 黄江  秦德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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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哪些情况可以办理?

  答:公民异地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凭《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向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

  2.该措施适用的对象范围?

  答:在四川省内居住、就业、就学的重庆市、贵州省、云南省户籍居民。由本人申请;未满16周岁公民、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由监护人代为申请。

  3.该到何处办理该项业务?

  答:全省各地办证中心、户籍派出所。

  4.什么情况下不能办理该项业务?

  居民身份证跨省异地受理信息未经户籍地公安机关审核签发的,不予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


文章关键字: 临时 办理 居民身份证 通办 跨省 编辑:王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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