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11000个停车位 泸州部分单位向社会错时开放停车场
为了解决城区停车难问题
方便市民出行
我市部分单位
向社会错时开放停车场
为进一步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有效缓解市民停车难问题,我市部分单位向社会错时开放停车场,现将已开放停车场情况(第一批次共11891个停车位)通报如下。
01江阳区
02龙马潭区
03纳溪区
温馨提示
“酒城交警”提醒:
1、对于进场停放车辆,需在开放单位规定区域、规定时间内停车,并服从停车场管理人员指挥管理。
2、停车场地可停放7座及以下小型非营运载客汽车,不停放大中型客车、货车、工程车等其他车辆。
3、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或污染性物品,不得占用消防通道,造成责任后果的由当事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