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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便!受工伤后进行跨省异地就医 出院时能直接结算报销

发布时间:2024-04-24 19:42:41 稿件来源: 大听网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了自今年4月1日起,在部分地市启动为期1年的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试点工作。我市作为试点城市,也同步启动了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

近日,记者从泸州市社保局了解到,在执行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试点工作时,我市依托全国工伤保险异地就医结算信息系统,可以为受工伤后进行跨省异地就医的人员一站式直接结算,这意味着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在出院时刷医保卡直接进行工伤结算报销,解决他们报销医药费“跑多次”,以及垫付治疗等问题。

泸州市社保局工伤保险管理科科长万佳表示,本次纳入试点范围等参保工伤职工有三类:包括异地长期居住的工伤职工、常驻异地工作以及异地转诊转院工伤职工。这三类工伤职工在完成工伤认定、工伤复发确认、工伤康复确认或辅助器具配置确认后,即可申请办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异地就医时参保工伤职工经备案后在异地参与试点的工伤协议机构,就医后发生的住院工伤医疗费用、住院工伤康复费用和辅助器具配置费用,均可持社保卡直接结算。

那么,受工伤的人员进行跨省异地就医后,要怎样才能进行直接结算呢?

泸州市社保局工伤保险管理科科长万佳向记者介绍说:“工伤职工跨省异地就医前,应先办理备案手续。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人社政务服务平台、掌上12333APP、电子社保卡等全国统一服务入口或参保地经办机构窗口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备案审核通过后,备案时间在有效期内的工伤职工,在开通了工伤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协议机构,可凭本人社保卡或是电子社保卡,在出院时通过全国工伤保险异地就医结算信息系统完成直接联网结算。”

据了解,工伤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协议机构名单可以在“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进行查询。目前,我市有三家协议机构已开通工伤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分别是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和泸县人民医院。下一步,泸州市社保局还将把我市更多工伤协议机构纳入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试点工作中来,更好地推进这项工作,也让更多受工伤的人员进行跨省异地就医后,享受到便利。

记者 梁安琪

文章关键字: 编辑:孙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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