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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一小区住户遭遇楼上扔垃圾,安监控拍下全过程

发布时间:2020-10-12 11:16:11 稿件来源: 大听网

高空抛物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家住一楼的市民更能感受到这样的烦恼。

天降“馅饼”让一楼住户惊喜不断



家住龙马潭区大通路151号41栋楼的市民马先生住在1楼,自从今年8月以来,一直就遭受着楼上住户的“天降垃圾”。马先生告诉记者:“我在1楼,本来是就潮湿阴暗了,经常遭遇楼上住户的特别‘问候’,时不时地甩垃圾下来,真的很气愤。”

马先生说,泸州是全国文明城市,但是少数市民的陋习还是没有改,像楼上这样的住户每天都往楼下扔垃圾,不仅严重影响卫生,还破坏绿化,楼上住户将垃圾装在垃圾袋里,随手往楼上扔,就挂在一楼的绿化树上,影响市容市貌。

查“真凶”自掏腰包安装监控



此事不能就这么作罢,马先生决定自己找出“真凶”。他告诉记者。为了找到“元凶”,自己花了150元买了摄像监控,安装在对面的一个隐秘的角落,如果出现高空抛物,可以通过摄像头确定是哪一幢哪一层楼发生高空抛物。

马先生告诉记者,这个周,也就是14日以来安装摄像头以后,还没有捕捉到“作案人”,但是一旦发现,马先生将立刻报警处理。经过摄像监控的捕捉发现,楼上8楼住户很有“作案”嫌疑。

20多天监控 摄像头终于“抓”到元凶

就在10月5日,市民马先生告诉记者,经过20多天的不懈努力,安装的摄像头终于在这天逮到了“真凶”。从马先生传回的视频资料看出,往楼下扔垃圾的正好就是对面楼8层的住户,摄像头清晰地记录了这个事实。



马先生告诉记者,他将拍摄的资料已经交给了社区的负责人做下一步处理。记者了解到,经过协调处理,该栋楼8楼的住户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赔款200元,同时自己将楼下扔的垃圾进行了清理,并承诺不再做同类事情了。

那么,对于摄像头抓拍的行为构不构成侵权呢?四川杰可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冯骏解释,摄像头安装在公共区域是不构成侵犯隐私的,因为作为公民,在任何公共场所,自己的行为举止都应该接受监督和约束,因此,马先生的行为不构成侵犯隐私权。

记者 王燕


文章关键字: 垃圾 住户 摄像头 马先生 楼上住户 编辑:佘皎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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