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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以为戒!古蔺一村民不顾禁火令焚烧秸秆被处罚

发布时间:2021-01-19 17:44:11 稿件来源: 大听网

1月15日,古蔺县德耀镇福来村村民李某受自己兄弟委托,看管打理其位于集美村的承包土地,因为偷懒,李某就地焚烧清理出的杂草,李某的行为已违反《泸州市人民政府2021年森林防火命令》。古蔺县公安局依法对李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1月15日,李某雇佣劳动力为其兄弟承包的土地进行翻土、除草,清理出的干杂草本应运到垃圾库处理,可是李某觉得这个活太累,明知在地里焚烧杂草是违法行为,但是为了能够偷懒又不被发现,当晚,抱着侥幸心理,李某独自一人驾车到达白天整理的土地焚烧杂草。

李某焚烧杂草的行为被执勤的派出所民警发现,发现有人在森林防火禁火期间违法野外用火,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制止,并控制住当事人。

进入冬季,风干物燥,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严禁焚烧秸秆、荒草等一切野外用火,一经发现,有关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引发火灾,造成重大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广大群众要严格遵守各级各部门关于禁燃禁放和森林防火方面的相关规定,千万不要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入山,坚决禁止一切野外用火行为,杜绝一切火灾隐患,共同维护我们的家园和人民财产安全。

吴蔺璧

文章关键字: 防火 李某 杂草 焚烧 用火 编辑:李玉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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