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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21年“专升本”考试定在5月22日至23日

发布时间:2021-02-25 17:52:00 稿件来源: 四川在线

记者2月25日从四川省教育厅获悉,我省2021年选拔优秀全日制普通专科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工作(以下简称“专升本”)启动。

选拔对象为省内全日制普通专科应届毕业生(含五年制高职和高职单招应届毕业生),以获得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为准。选送院校需安排专人负责考生报名资格审核工作,不得弄虚作假;考生需符合选送院校公布的选送要求,以及选拔本科院校对考生所学专业或课程的要求;拟参加“专升本”考试的学生名单应在选送院校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考试时间统一安排在5月22日至23日。考试方式由相关选拔本科院校在确保安全、公平和科学的基础上自主确定。考试科目不得少于3门,具体考试科目、选送参加考试的学生基本条件和人数比例,由各选拔本科院校与选送院校协商后确定,并在招生简章中明确。

考点一般应设置在选送院校,原则上安排在标准化考场或有视频监控的考场进行。各选拔本科院校应于4月26日前确定考试地点和安排,并将相关安排报送省教育考试院。

本年度“专升本”实行“计划一次下达,录取一次进行”,不得进行递补录取。“专升本”录取方式主要是考试选拔录取。选拔本科院校可在学生“专升本”考试成绩基础上,根据学校实际,结合学生专科阶段在读期间学业情况综合确定录取分数。

“专升本”学生的考试费、学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不得借“专升本”名义乱收费。

“专升本”学生入学后编入本科相应专业的三年级,其在专科阶段所修课程的成绩应由录取学校给予认定后记为本科成绩。

“专升本”学生在录取学校新学期入学报到时,须提供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录取学校应予以核对确认,对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将取消“专升本”入学资格。

省教育厅强调,各选拔本科院校要督促选送院校严格落实当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制定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的考试组织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严禁任何学校以任何名义举办“专升本”培训,严禁任何培训机构在校内举办“专升本”相关培训,严禁以任何形式将培训与“专升本”报名资格挂钩。教育厅高校学生工作处开设“专升本”违纪违规举报电话(028-86112616)。各相关院校要公开违纪违规举报和咨询电话,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妥善处置信访问题,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文章关键字: 本科 院校 选拔 选送 专升本 编辑:周珏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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