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由泸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主办,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和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承办,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局、江津区生态环境局协办
川观新闻记者了解到,在水生态环境质量扣罚或奖励方面,每月将对排名前十位的县(市、区、纳入国家考核的经济开发区及新区)进行奖励,对第一名奖励100万元,其他按排名依次递减10万元。
持续深入开展长江保护修复《实施方案》明确,要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治理,共建长江、嘉陵江、乌江、涪江、岷江、沱江等生态廊道,实施重点流域、三峡库区“共抓大保护”项目,协调开展“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微信公众号
手机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