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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说红色传奇·泸州记忆 | 红军赠送的法典,泸州这家人守护了86年

发布时间:2021-07-21 10:44:28 稿件来源: 大听网

古蔺县丹桂镇洗马村一个叫桐子坡的农户家,农户的主人叫王镇坤,当年红军到这里的时候,几名红军指战员在他家里住了两天,留下了一本非常珍贵的红色文物,它就是《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法典》。

在泸州市图书馆展出的红色文献专柜里,我们见到了这本《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法典》第二集的复制件,法典32 开本共 77 页,由繁体字的铅字印刷,1933年出版。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法典》第二集中一共汇编了7部法典:《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法》《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法》《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司法程序》《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违反劳动法令惩罚条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命令第二十五号(关于红军中逃跑问题)》。7部法典,均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毛泽东、副主席项英等的名义颁发。

在法典中,《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法》涉及工作时间、工资、津贴、休假时间、妇女及未成年人的劳动、学徒、劳动保护、社会保险、合同等。

其中明确规定:所有从事各项工作的劳动者,每日实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企业、机关、商店以及私人雇主,除付给工人职员工资外,将支付全部工资总数的5%至20%的数目,交纳给社会保险局,作为社保基金。保险金不得向被保险人征收,亦不得从被保险人的工资内扣除。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法》中则规定:男女婚姻自由,实行一夫一妻制。

红军走后,王镇坤和他的儿子王朝俊两代人对这本法典精心保护和收藏,直到2013年3月才公诸于世。

文章关键字: 工资 红军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 法典 王镇 编辑: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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