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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阳区法院及时组织紧急搬迁执行行动 确保长江二桥顺利施工

发布时间:2020-08-06 09:38:19 稿件来源: 大听网

泸州长江二桥的施工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东岸和西岸的施工正在同步进行,按照进度,西连接线分为路基和一座沙茜立交,沙茜立交的主体已经完成,预计在8月底通车。

西连接线的进度已经在加快,而位于罗汉街道的东引桥部分却遇到了小小的“阻碍”,日前,记者从泸州长江二桥施工项目部了解到,目前,位于东引桥的施工现在被酒罐阻挡,无法施工,需要将其搬迁才能正常施工,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超300吨原酒成了“阻碍” 法院及时行动

原来,这个“阻碍”是被执行人提供的位于龙马潭区罗汉镇的抵押物(4号罐浓香型64.7°原酒4吨,11号罐浓香型64.2°原酒165吨,13号罐浓香型62.7°原酒175吨),这么多的原酒如何即时搬迁?江阳区法院马上做出了反映,7月23日至25日,江阳区法院及时组织紧急搬迁执行行动,圆满完成搬迁任务。

为了即时拆除施工障碍,确保该民生工程顺利进行,江阳区法院和申请人、被执行人取得联系并同意后,立即对抵押物移地查封,进行解封抽取、转运查封、跟车、过磅工作。最终将该抵押物移至江阳区拥军路二段(泸州轻工业园区),双方当事人对此次执行行动表示十分满意。

 案件回顾:欠债500万 原酒作为抵押

2014年被告泸州某酒业有限公司向原告邮储银行泸州分行贷款500万,黄某、曾某、某酒业为其保证人,因被告并未按期足额履行还款义务,原告遂向江阳区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的规定,被执行人应偿还申请执行人本金490万余元及利息。申请人对被执行人提供的抵押担保物在债务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因被执行人未按法律文书履行义务,原告便向江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由于该抵押物位于市政拆迁工程区域内,江阳法院了解情况后,立即组织紧急搬迁执行行动。

长江二桥项目部负责人介绍,目前厂区内还有一些残余物品没有搬迁,待全部清除完毕后,马上进行东引桥的施工。

记者 王燕


文章关键字: 搬迁 江阳区 施工 被执行人 原酒 编辑:佘皎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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