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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蔺县文物保护中心公开征集革命文物,相关要求看这里

发布时间:2021-02-24 16:42:30 稿件来源: 大听网

中国共产党百年的奋斗历程为我们遗留下许多珍贵的革命文物和动人的革命事迹。为充分挖掘革命文物所蕴含的红色文化及其背后的红色故事,进一步激发爱国热情、振奋民族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及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年)的意见》,古蔺县文物保护中心即日起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革命文物

记者从古蔺县文物保护中心了解到,本次征集包括无偿征集、接受捐赠、接受移交、收购四种方式,需收藏人自愿提供原则,并签订实物来源合法承诺书。征集范围共涉及五大板块

1.中国共产党建党以来领导的革命斗争或战役(如古蔺红军四渡赤水战役)中使用的枪械、通讯器材、地图、印章、证件、传单、标语、医护用品、军装、旗帜、袖标、战利品、交通运输工具等;

2.涉及古蔺重要历史事件的通知、指示、布告、宣言、命令、会议记录、简报、文件、电报、调查报告等;

3.反映革命斗争和社会生产成就的奖状、奖章、徽章、纪念章、证书、立功证明等;

4.古蔺革命烈士、古蔺籍或流落老红军、地下党等留存的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实物,如任命书、奖状、奖章、手稿、照片、珍贵文件、信函、用过的物品等;

5.其他具有独特价值与意义的革命实物。

据了解,本次文物征集除了既要征集文物本身,还要征集文物背后的故事,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事情的起因、经过、结果。提供实物的单位和个人须填写《古蔺县革命文物征集登记表》,将电子档发至指定邮箱1198335733@qq.com,或由提供者将实物送至古蔺县宣传文化中心综合大楼九楼文物保护中心办公室进行初选。经专家鉴定后,对达到收藏标准的文物,文物保护中心完善相关手续后收藏,所有权归属古蔺县文物保护中心。对没有到达收藏标准的予以退回并告知原因,自通知后30个工作日内未领取的,视作自愿放弃该实物所有权。

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7月1日止(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联系地址:古蔺县宣传文化中心九楼文物保护中心办公室;

咨询电话:0830-7100293。

记者:汪恒怡

文章关键字: 征集 古蔺 文物 文物保护 古蔺县 编辑:周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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